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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自信(CONFIDENCE)
    汉密尔顿对于音乐的喜爱是人尽皆知的汉密尔顿对于音乐的喜爱是人尽皆知的我的出生挺普通的。1985年1月7号,我在赫特福德郡斯蒂夫尼奇的利斯特(Lister)医院出生。我父母当时都喜欢“刘易斯”这个名字。我爸爸自己的中间名叫卡尔,他也把尼古拉斯的中间名叫做卡尔,这又是后话。于是我被叫做刘易斯·卡尔·戴维森·汉密尔顿,戴维森则是来自于爷爷。

    斯蒂夫尼奇是政府在二战后建的许多“新城”之一,是一座典型的通勤(commuter)城市。这里不仅有本地和国际的商业设施,还有着良好的铁路和公路网络。这使得这座小城能连通南北英格兰,当然包括南边的伦敦。每天数以千计的人们搭火车往返于斯蒂夫尼奇和伦敦,我爸就是其中之一。他在英国国家铁路工作,而我的妈妈则在斯蒂夫尼奇的市议会办公室上班。

    妈妈在认识爸爸之前就有了两个女儿,萨曼萨和尼古拉。在姐妹俩还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就开始出现在她们的生活里。一家人那时住在梨树街(Peartree Way)廉租房里。虽然那里不是什么豪华的富人区,但也绝不是什么治安极差的贫民窟。

    我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就是在梨树街尽头的梨树春天幼儿园(Peartree Spring Nursery School)。第二所小学是Peartree Infant and Junior School,步行5分钟就可以到了。中学我去的是John Henry Newman School,一所天主教教会学校。最终我在剑桥艺术与科学学院结束了我的学校时光。当然,这一切不会像现在我说的那么轻松简单,期间当然会有些幸运和不幸的日子。

    我课外的兴趣爱好是卡丁车和赛车。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爱好占据了我越来越多的周末时间。当然这爱好并不符合一些人的古板思维,他们还认为赛车还是白人的比赛。因为这样,我不太在学校透露自己的兴趣爱好。

    虽然我的赛车生涯要到8岁才算得上是正式开始,但赛车从我出生起就一直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不幸的是,我少年时对于赛车的热爱并没有被所有人认可。更可怕的是,我的生涯险些由于学校错认我犯事了而早早终结。

    直至今日,这件事我还会难以启齿,因为学校的这个错认几乎毁灭了我对教育系统的信心。但我觉得我需要把人生中一些被误认的事情讲清楚。我是想把曾经不公的事忘掉,但我还是要把这些事情公开的讲出来。

    那是2001年1月,16岁的我距离重要的GCSE考试(英国中考)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了。那时在我当时就读的John Henry Newman学校里发生了一场严重的暴力事件,一个小学生在学校厕所被大约六个学生欺负。我被指控参与了这次欺凌,踢了这个小学生。然而事实上我当时就像其他许多学生一样在事发前刚刚上完厕所,正等待着下一节课开始。虽然我认识那几个打小学生的学生,但我真的没有参与那场暴力行为。

    但很明显,校长并不这么看。他给我父母写了一封信,信中有理有据的告诉我爸妈我犯了什么事。信中还告知他们我和打人的那六位学生一同被学校开除了。我不敢相信这一切,也根本不知道怎么去跟我父母解释这件事。我茫然的走在放学路上,一时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要去哪里。离家出走的想法也曾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最终还是回了家。当我爸和继母琳达读完我带回家的那份信时,他们当然表现十分失望,也十分奋怒。不是对我,主要是对校长的不满。但我记得我爸那时还对我说:“恭喜你,你做到了一些我从没做过的事。”我确信我并没有做错事,所以他以为是笑话的一句话反而使我更难过。

    我们决定回学校讲个清楚。我的继母琳达,生母和我三人一起去学校找校长理论。然而校长一点都不同情我两位母亲的解释,他依旧坚信我踢了那个小学生,所以开除我学籍的行为是完全正确的。我知道我是无辜的,然而校长看上去一点都不在乎。随后我们写信给教育局、当地议会议员、教育部部长甚至英国总理,然而这些都没有什么帮助,大家仿佛都没有在听我们讲。这些官员有的不想帮,有的没时间帮。我无书可读,我们一家人也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来帮我重回校园。

    我感到心烦又沮丧。除了我的家人,好友,迈凯伦和梅赛德斯·奔驰的人外,几乎所有人都像是在对着我干。我不明白自己是如何落到此般狼狈的田地。

    我们向学校的纪律委员会(Governors’ Discipline Committee of the school)提出上诉,但以失败告终。接着我们又向当地的教育局提出上诉,一群教育局指派的专家们开始考察是不是学校错误处罚了。

    从最一开始我就告诉我爹我是无辜的,他也百分百的相信我并竭其所能来证明我的清白。这是我爸非常典型的性格:如果有事错了,他一定会翻遍天涯海角来找出真相。那几周,全家人都在为我的案子而忙碌,去各种地方为我收集上诉的材料,当时总觉得时间要比几周更加漫长。我则由于不能去学校而不得不在家里上家教课来备战中考。我爸在上诉正式受理之前为我的案子做足了功课。他仔细通读了我们收集的所有证据,也听透了所有的目记者口证,因此对我的案子会赢感到充满自信。

    在听证会上,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们在一系列证据的证明下判定我是无辜的,我并没有踢那个小学生。因此学校应该继续让我做为他们的学生回归课堂。 这是2001年4月初,此时大家都以为我会回到学校,继续复习迎考。然而这并没有发生,学校依旧拒绝我返校。这不仅仅是针对我个人,其他一些由于学校误认而被开除且已经像我一样在教育局上诉成功的学生也无法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学校唯一做出的补偿就是给了我们一人一笔退学助学金(Segregated Tuition)。而这一切,就发生在我的GCSE考试之前,所以这实在算不上是什么好的时机。老爸给我安排了许多替补家教来辅导我的考试,最终考试我也不是在我原来的学校里参加的。不得不承认,错过了几周学校对我的考试是有较大影响的,但我还是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竭尽全力的完成了考试。

    我从来都不算是喜欢学校的学生,在这个‘误认’风波后就更不用说了。学校唯一吸引我的或许就是那些朋友们和体育活动了。尽管如此,在被学校开除后,我并不感到快乐。我开始担忧,怕自己之前为自己未来付出的所有努力部将付之东流。为我提拱能加入迈凯伦机会的罗恩·丹尼斯一直就告诉我说“刘易斯,你一定要在学校努力读书。”我平时算不上最好的学生,但也混的过去。但这次被学校开除着实让我担心自己会被迈凯伦开除。

    在经历了这么多烦心事后,我们一家人决定是时候搬离斯蒂夫尼奇了。全家人搬到了边上的一座安静的小城填里。现在回想起,我任这闹剧影响到了我在斯蒂夫尼奇的学习生活是有些可惜的。尽管官方已经承认了学校误认了我,但无论是我还是为我忙前忙后的家人们都没有得到来自任何一方对于误认事件的道歉。也没有人出来向大家保证说如今的学生再也不会遭遇到像是我当时所碰到的倒霉事。

    但这次‘误认’中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如果我爸爸没有对于所有证据关心到最小的细节,我很有可能就输了官司。人生也一定从此发生巨大的改变。

    在这闹剧过后,我还是成功的毕业了。还幸运地去到了剑桥艺术和科学学院(Cambridge art and science college) 继续深造。学校也被人亲切的称呼为猫(CATS)。这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十分专业。虽然学校有宿舍,但在我考到驾照能自己开年上学前,我还是每天搭很久的火车去学校。因为我不想放弃家人去和一群陌生人分房住。现在想想,这决定有点不聪明。我应该尝试一下自己独立在外生活的。那时可是有各式各样背景的人,像是富二代或者没那么富足的人。现在我住宿舍的经历里同住的只有和赛车有关的人。

    虽然错过了一些经历,但学校整体体验还是不错的。老师也真的很好,总是和学生平等沟通。我也感觉生活变得更充实了,自己也更加看重自已的价值。这让我也变得更开心了。我喜欢上了艺术类课程,但老爸都希望我去读商科。他觉得学商对我赛车生涯会有帮助,而且就算我没能成为车手,商科文凭也能让我找个体面的工作。

    然而我不认为我很适合商科,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考试考的不是很好。我对这些商业课真是一点点兴趣都没有。没有人会对被逼着做的事感兴趣的。我喜欢的是音乐。我不仅弹吉他,我还想练架子鼓。我一直想成为像菲尔·科林斯那样,驾驭所有乐器。音乐才是我的心头好,也是我自己想在大学里学习的课程。然而最终我还是听从了我爸的建议选择了商科和其他一些课。

    但我自己还是很喜欢学校和剑桥这座城市本身。在去之前,我曾以为到了剑桥我肯定会成为一个懒汉,成为车手的想法根本没有出现在我脑海里过。但当我到了学校,我是真心享受这里的时光。自己也是想去学习更多知识。在我的那几个小班里,即使班上有几个非常聪明的女孩,我还是能成为班里的尖子生。这里激发了我什么都想做好的性格。除了音乐课,我还想读法语。结果这兴趣课成了我最好的一门课。

    我想读法语的原因或许和少年时在法国和意大利开卡丁车有关。那时我常在法国用法国口音说法语,在意大利用意式口音说意大利语。但我也不知为何,说法语总没有说意大利语那么自信。因此我一直想彻底掌握这门我不擅长的语言。

    大学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一周本来就只有三天的课。更不用说如果你总是在唯一有课的三天里还必须去参加雷诺方程式的试车。所以我只能像中学一样找家教加课来跟上进度。虽然这导致我每天都要花更多的时间在学校的学习上,但人生第一次,我对期末要参加的考试都充满了信心。

    当我在CATS读书的时候,学校乐意给我时间去赛车,去补课。 他们对赛车持开放态度,也不问大多问题。准假的老师们总是“如果这是你要做的,那就去做吧。”的态度。他们从不会说我在赛车上花了太多时间。不仅如此,他们有时甚至会为我的日程来改课表。

    汉密尔顿还曾与如今曼彻斯特联队队员阿什利·杨(图中)一同打过校队足球比赛汉密尔顿还曾与如今曼彻斯特联队队员阿什利·杨(图中)一同打过校队足球比赛平心而论,在斯蒂芙尼奇的学习生活中也是有些好的方面的。我在那里认识了如今在英格兰国家足球队踢球的阿什利·杨。我们当时同年级,还一起在校足球队踢过球。在我印象里,阿什利不仅是个很好的球员,更是一个很好的人。

    当时我非常喜欢踢足球。从中场开始踢,常冒着断腿的风险去铲别人脚下的球。我不会去故意犯规,但一旦能铲一个球,我就会冲上去。在绿茵场上我唯一的问题或许就是爱低着头踢球。我带球的时侯总是盯着球,不观察场上状况,这导致球总是会落到别人脚下。我常吐槽我自己花二倍于队友的精力却只换来一半的控球率。但是我不难过,因为我知道自己尽力了。

    总体来说,竞争性强的运动都是我的爱。我喜欢能直接上场去玩而不必仔细读规则的运动。当然,赛车是个例外。赛车比赛我还是会学习了解所有规则的。

    我在大部分体育项目上都还玩的不错。我参加过校板球,足球,篮球队。还曾代表过学校田径队参加标枪,铁饼和800米跑的比赛。有几次还赢了呢。

    弟弟尼古拉斯同样喜欢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很多时候常常做不到。但他还是会努力去尝试着做。就算跌倒摔痛了,他还是会站起来继续挑战自己。这也一直鼓励着我永不言败。现在有时我也根本不会让着他,想通过这样让他学到有些事不是理所当然的。更重要的是,我想让他把事情做好,甚至做得比我还好。这也许解释了我为什么常在学习方面强迫他去做到最好吧。
     译者:Andy9708